您好,欢迎来到雕龙客-雕塑与雕刻艺术平台!
雕龙客-雕塑与雕刻艺术平台

专业雕刻与雕塑

行业交易平台

公告中心

关于《雕龙客》商标权力声明

[打印]发布时间:2021-06-17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561

近日,本站员工从今日头条发现,有自媒体使用本站独家授权所使用的商标名称《雕龙客》在所注册商标类别内进行发文,鉴于对方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使用了《雕龙客》名称,目前已经在和今日头条申诉。经公司内部商议,本公司保留相关法律责任诉讼权力,后期会持续跟进此事件。为避免更多同仁发生此类事件,特发此声明!

本站已经获得授权且具有独享权所使用的商标类别为: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6类:普通文字《雕龙客》-金属材料

0614-金属标志牌

0601-普通金属合金

0603-金属建筑物

0613-(贮液或贮气用)金属容器

0608-五金器具

0609-五金器具

0607-五金器具

0622-青铜制艺术品

0622-普通金属艺术品

0622-普通金属塑像

0622-普通金属小雕像

0624-墓碑用青铜制品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7类:普通文字《雕龙客》-机械设备

0729-木材干馏设备

0716-电脑刻绘机

0707-印花花筒雕刻设备

0742-铣刀

0733-石材加工机

0703-木材加工机

0742-刀具(机器部件)

0742-刀(机器部件)

0743-电动刀

0716-雕刻机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9类:普通文字《雕龙客》-科学仪器

0906-发光标志

0901-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

0901-电子出版物(可下载)

0901-可下载的影像文件

0903-考勤机

0904-衡器

0901-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0921-眼镜

0923-动画片

0905-量具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14类:普通文字《雕龙客》-珠宝钟表

1403-宝石

1403-贵重金属小雕像

1403-珠宝首饰

1403-角、骨、牙、介首饰及艺术品

1403-贵重金属塑像

1403-银制工艺品

1402-首饰盒

1403-贵重金属艺术品

1403-玉雕首饰

1403-玉雕艺术品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16类:普通文字《雕龙客》-办公用品

1612-砚台

1620-建筑模型

1602-绘画和书法用纸

1601-纸

1611-文具

1613-印章(印)

1605-印刷品

1606-期刊

1607-书画刻印作品

1617-绘画材料

1614-画笔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19类:普通文字《雕龙客》-建筑材料

1909-非金属栏杆

1914-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半身雕塑像

1901-可塑木料

1906-砖

1914-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像

1902-人造石

1914-石、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

1914-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小雕像

1915-墓碑

1910-非金属建筑物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20类:普通文字《雕龙客》-家具

2006-软木工艺品

2006-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

2006-漆器工艺品

2006-树脂工艺品

2001-家具

2005-竹木工艺品

2006-玻璃钢工艺品

2002-非金属、非砖石容器(贮液或贮气用)

2006-木、蜡、石膏或塑料像

2006-泥塑工艺品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21类:普通文字《雕龙客》-厨房洁具

2114-鸟笼

2103-瓷器

2105-饮用器皿

2102-玻璃瓶(容器)

2104-水晶工艺品

2101-家用器皿

2106-花盆

2106-香炉

2104-瓷、陶瓷、陶土或玻璃塑像

2104-瓷、陶瓷、陶土或玻璃艺术品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31类:普通文字《雕龙客》-饲料种子

3101-树木

3101-树干

3101-灌木

3101-未加工木材

3103-植物

3110-宠物用砂纸(垫窝用)

3103-新鲜的园艺草本植物

3103-藤本植物

3107-植物种子

3108-饲料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35类:普通文字《雕龙客》-广告销售

3506-网站流量优化

3502-提供商业和商务联系信息

3501-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

3502-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

3502-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3502-投标报价

3501-广告

3502-商业评估

3503-拍卖

3504-职业介绍

3503-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36类:普通文字《雕龙客》-金融物管

3603-珠宝估价

3602-融资服务

3601-保险经纪

3602-贵重物品存放

3603-古玩估价

3603-艺术品估价

3606-担保

3608-信托

3607-募集慈善基金

3609-典当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38类:普通文字《雕龙客》-通讯服务

3802-信息传送

3802-视频点播传输

3802-提供在线论坛

3802-电子邮件传输

3801-电视播放

3802-电子公告牌服务(通讯服务)

3802-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

3802-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

3802-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

3802-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40类:普通文字《雕龙客》-材料加工

4011-印刷

4001-打磨

4002-金属铸造

4004-木器制作

4007-烧制陶器

4009-动物标本剥制

4010-皮革加工

4015-艺术品装框

4015-雕刻

4006-吹制玻璃器皿

中国商标局分类第42类:普通文字《雕龙客》-网站服务

4227-平面美术设计

4217-室内设计

4220-托管计算机站(网站)

4209-技术研究

4220-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

4216-造型(工业品外观设计)

4220-软件即服务(SaaS)

4220-电子数据存储

4224-艺术品鉴定

4220-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

以上类别均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成功,且已经下发商标证书。如日后发现个人或者公司组织等侵犯本公司所应的权益,本公司将视情况向司法机关进行讼诉差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另附: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56条规定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第一,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第二,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这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三)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河北雕珑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

2021年6月17日